立法院臨時會14日三讀通過「農村再生條例」,未來農村將以現有狀態為基礎,進行產
業活化與文化保存等工作;而傳統農業鄉鎮--雲林縣虎尾鎮,也有3座閒置空間活化利用
的案例,不僅成為當地人的交流場所,也延續雲林人的文化故事。
立法院農再條例設置農村再生基金,將用於非都市農村社區的活化再生,包括環境
改善、產業活化及文化保存活用等,希望實現農村生活、生產、生態的「三生」目標。
而在雲林虎尾鎮上,也有3座原本閒置已久的歷史空間,現在已經成為當地人的文化場所
。
這3座建築包括1920年興建的「虎尾郡守官舍」,以及緊鄰的「虎尾郡役所」、「虎
尾合同廳舍」。在台灣光復後,曾做為行政長官和法院宿舍使用,不過1990年代後閒置
多年,直到10年前才在當地人爭取下,規劃成「雲林故事館」、「布袋戲館」及「公共
願景館」。
雲林故事館創辦人唐麗芳說,原本3座老建築修繕後,沒有經費可以經營,直到2006
年時,才在文化界人士號召居民一同努力下,慢慢成為當地人聚會與休憩的場所,也希
望藉此塑造出雲林的文化特色。
唐麗芳說:『(原音)就是我們雲林有什麼文化,我們就怎麼開始,所以我一開始就
來找一些虎尾鎮的故事,包括虎尾糖廠、在地一些耆老,一些很努力在做社區營造的伙
伴,他們的故事,我們請他們來這裡分享,讓更多雲林人認識自己這塊土地。』
舊空間再生利用3年多,已經成為雲林縣內第1座成功活化的例子,不僅在假日可看
到一家大小來這聽故事,還有農民會在聚會時,拿自家米來跟大家分享;唐麗芳說,農
村舊建築的活化利用,只要大家願意一同努力,就一定可以達成。
1920年興建的「虎尾郡守官舍」,後來整理成為「雲林故事館」,在當地居民努力下,已成為聚會與休憩的場所。(陳士廉 攝)
舊空間新生命 雲林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 -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頻道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