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生命裡,每個人都會遭遇挫折。有人背叛你,有人誤解你,甚至有時候,是命運無預警地奪走你珍惜的一切。這些事的確會帶來痛苦,但真正讓人長久被困住的,往往不是事件本身,而是我們是否選擇了「成為受害者」。

痛苦不是問題,重複受害才是

許多人以為,受害者的身份是外界強加的──被霸凌、被遺棄、被忽視,好像只要這些事發生了,我就必然是受害者。但事實並非如此。痛苦是一回事,選擇用「受害」的視角生活,則是另一回事

受害者心態有幾個明顯特徵:不停抱怨、埋怨別人、反覆咀嚼過去、拒絕原諒、只想懲罰。表面看起來是自我保護,實際上卻在一點一滴地囚禁自己。真正的監牢不是別人的傷害,而是自己緊抓著不放的那一套劇本。

為什麼比較痛苦,會讓人更受困?

 

我在諮商室裡常聽到這樣的語句:「我很難熬,但想想還有人更慘,我應該閉嘴吧。」這句話聽起來很謙遜,但背後卻隱藏了一個陷阱──把自己的痛苦打折扣

當你告訴自己「我沒資格痛苦」,其實等於在懲罰自己。因為你心裡明明正在受傷,卻硬要裝作沒什麼。這種壓抑,不會讓傷口自動癒合,只會變成更深的孤立與自責。到頭來,你不是被事件擊垮,而是被自己的否定擊垮。

 痛苦沒有高低,只要承認才有自由

我們必須承認一個事實:痛苦沒有比較級。你的心碎,不會因為別人更慘就突然消失。每個人所承受的重量,都是他生命中最真實的體驗。

能走出受害者心態的人,並不是因為經歷得比較小、比較輕,而是因為他們願意誠實地接納:事情的確發生了、我也確實痛過,但我可以選擇接下來要怎麼活。這份「選擇權」才是真正的力量。

不要只聽故事,要帶走力量

當你聽見別人的困境時,你可能會有兩種反應:

1. 「哇,跟他比起來,我的痛根本不算什麼。」
2. 「既然他做得到,也許我也能做到。」

第一種反應看似謙卑,實則又一次把自己推回受害者角色。第二種反應才是真正的轉折──把別人的故事當作可能性的見證,而不是自我否定的理由。

 從「囚犯」走向「自由者」

走出受害者心態,不代表你要忘記一切,也不代表你要假裝沒事。這是一種更深的抉擇:承認自己曾經受傷,卻拒絕讓傷口定義你。你不再只是一個「被傷害的人」,你開始是那個能選擇如何回應的人。

你可以選擇不再咬著過去不放;
你可以選擇把責怪轉化成理解;
你可以選擇用經歷來提醒自己:原來我比想像中更有力量。

最後想說的

受害者心態最可怕的地方,不是別人怎麼對待你,而是你怎麼對待自己。當你願意承認痛苦而不再把自己關進牢裡,你就開始了真正的自由。

或許今天你還在傷口裡,但請記得,你隨時可以選擇從「受害」變成「倖存」──甚至變成「創造者」。那一刻,你會發現,牢籠的鑰匙一直握在自己手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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